台湾近期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中新社台北1月28日电 台湾台中市一处民宅28日发生火灾,造成一死一伤,起火原因有待厘清。近期台湾各地已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综合中央社、联合新闻网、中时新闻网等台湾媒体报道,28日凌晨4时许,台中市丰原区一栋四层民宅发生火灾。消防人员扑灭一楼火势后救出一名烧伤男子,另在三楼发现一名76岁女士已无呼吸心跳,经送医急救后宣告不治。
台湾近期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高雄市凤山区一栋三层加盖建筑26日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到场救援并在楼梯间发现一具焦尸,为屋内约90岁的独居老人;台中市乌日区一处平房24日发生火灾,男性屋主死亡;该市大雅区一处民宅21日发生火灾,造成一死一重伤,另有一名男童烧伤。
宜兰市东港路一民宅25日因燃气管线破损发生爆炸并着火。附近民众称,威力大到房子都上下震动,整条巷子一片狼藉,共波及17户,造成6人受伤;基隆市暖暖街一栋民宅26日失火,2人送医救治。
此外,多起火灾事故造成民众财产损失。台南市永康区一家塑料生产厂26日发生火灾,附近8户居民受损;安南区海西段一处空地25日因非法堆置大量木材而失火;同日,新北市新庄区一栋大楼的电信机房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共疏散85名用餐民众及60名餐厅员工。
消防部门提醒,房屋设施老化、不当使用电器、非法堆积杂物、工厂违规生产等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春节期间易发火灾,民众更要小心应对,做好防火措施。(完)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